2025年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汇总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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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
2、执行城市规划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使用土地,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任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5、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6、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乱停乱靠、滞留候客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执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8、协助搞好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渣土扬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9、协助搞好殡葬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办理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10、承担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垃圾清运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教育培训工作。
1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查处划定区域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划定临时区域(地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做监督管理。
2、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3、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针对不一样执法,分别受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的委托开展执法活动;负责乡镇集镇、中心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公共设施、单位和村(居)民房屋建设、市政建设等设施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调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
5、负责向城区所有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和流动摊点按规定标准征收环卫费。
规章和政策;负责执行城市市政、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发展规划;负责执行城市道路、道路照明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广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规划,并具体实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道路照明建设、改造工程,负责质量监督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地日常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造工程,负责质量监督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查事项,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审批事项;参与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的审核事项;受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城市绿化用地临时占用、排水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依附城市道路管线、杆线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申请事项;依法收取城市道路及道路照明占用、挖掘、设施损坏修复费及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参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方案设计,参与审核城市道路、广场照明设施的建设、改造;参与审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移交及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内设机构有7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法制股、政务服务股、公共管理股、督察股、财务股,挂靠2个县级临时办公室:县“两违”办公室、县“垃圾治理”办公室。下设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三个:
城管执法局 2025年收入总体预算为财政拨款共计金额6768.68万元,全部为一般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6066.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4.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2万元;城管执法1895.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844.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9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19.36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4万元,较 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163.21万元,增长2.47%,根本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为增加了环卫保洁项目经费)。
城管执法局2025年收入6768.68万元,较 2024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163.21万元,增长2.47%,根本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为增加了环卫保洁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114.2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464.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29.2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4万元;
社会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5.02万元;
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5.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7.9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1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31.3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14.99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8.4万元。
城管执法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6768.68万元。收入总体预算为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8.68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464.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29.2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4万元;
社会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5.02万元;
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5.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7.9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1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431.3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114.99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8.4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拨款6768.68万元,预算较 2024年增加了163.21万元,增长2.47%,根本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主要为增加了环卫保洁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6066.12万元,占总支出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3.85万元,占总支出5.23%;卫生健康支出(类)102.80万元,占总支出 1.64%;住房保障(类)支出219.36万元,占总支出3.24%;农林水支出(类)18.4万元,占总支出0.27% 。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99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4.8万元,公用经费237.19万元。基本支出较上一年增加62.22万元,根本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有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776.69万元,项目支出较上一年增加100.99万元,根本原因为增加了项目经费(为环卫保洁项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6066.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74.94万元,根本原因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在2024年度预算中列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3.8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74.99万元,根本原因:根据有关要求,环卫所调整支出项目科目分类。住房保障支出(类)219.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1.17万元,根本原因是年度考核奖公积金暂未缴纳。
农林水支出(类)1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48万元,根本原因是2024年度部分经费暂未支付。
城管执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91.9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754.8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7.19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城管执法局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 7.22万元,其中2025年货物采购7.2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截至 2024年底,城管执法局机关保留43台车辆,为业务用车及其他用车。另有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57台(其中资产在各乡镇由环卫所使用保管7辆,装载机1台,挖机1台,推土机1台),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支出3776.69万元,共21个项目, 其中21个项目都为持续性项目。各项目支出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规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省统计局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练、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年度无此项资金安排,故无数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